(五常按:本文是《制度的选择》第二章《科斯定律与租值消散》的第三节。)
作为解释行为的局限,交易费用的重要性不能夸张:漠视交易费用经济学可以解释的现象不多。令人遗憾是这项局限很难处理。我曾经写过一句行内朋友认为是经典的话:交易费用这题材不是一个在大学要升职的助理教授应该尝试的。是真实世界的局限,复杂无比,不作实地考查容易猜错。当年写博士论文,老师阿尔钦规劝不要尝试产权及交易费用那些方面,因为是太难了。我没有依他。很幸运,《佃农理论》的确是走通了一点,跟着一路走下去,匆匆四十多年,不可能没有增加收获。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我在网上征求同学意见,说要写交易费用了,不知分几部分写还是一次全面地写出来。同学们近于一致地希望我一次全面地写,然后到另一卷时大可重复。依他们的,我写了卷二《收入与成本》的第八章,题为《制度的费用》,感到满意。现在是到了需要重复的时候。不会全部重复,不能毫无新意。我的处理方法,是不参阅该第八章说过什么,略为转换角度,以科斯假设交易费用是零的麻烦入手。免不了有重复的地方,但我是个每次细想多多少少有点新意的人。同学们跟不上要找该第八章重温一下。
科斯的假设出错
话说一九八一年写《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吗?》的初稿时,为了在逻辑上要肯定地推断中国会走的路,我对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这二者的运作的交易费用的比较作了深入的思考。过程中突然想到,如果所有交易费用是零,政府的策划──即是由中央指导生产及分配──会毫无困难地满足帕累托至善点。我因而想到科斯定律示范着的养牛与种麦的例子,假设交易费用是零是假设了答案,也是多此一举,因为交易费用是零政府的策划会容易地满足帕累托,不需要市场。这也使我意识到经济学者在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之争只不过是源于暗地里大家对交易费用的假设不同——只要假设交易费用够低,计划经济的效率优于市场是容易推出来的。
科斯是当时唯一同意我推断中国会走的路的人——或者说是唯一的没有反对我的推断。本章第二节提到,他后来白纸黑字地写下同意我说没有交易费用不会有市场,也即是同意科斯定律的假设不对。一九九一年科斯获诺奖,我在斯德哥尔摩的一个酒会上遇到阿罗,他很热情地要跟我研讨,为的是要我澄清如果交易费用是零不会有市场之说。阿罗显然认为新奇有趣,要从原创者的口中证实。酒会人多,不便多谈,而我想着的是另一件事:作为百年一见的数学经济天才,阿罗怎么有闲情去读我论中国的小册子呢?
弗老给我一个位置
一九九八年,作为美国西部经济学会会长我的讲题是《交易费用的范畴》,综合自己多年的思维发展所得,提出如下几点。一、不同类别的交易费用往往不能分开,但在边际的转变上可以分开,可幸验证假说我们只要从边际的转变看,也一定要在观察上可以鉴定。二、假说验证不需要用基数量度交易费用,以序数排列高低足够。即是说我们只需要排列不同情况的交易费用孰高孰低,不需要管高与低之间的差距比较。三、因为不同类别的交易费用往往分不开,所以要用上一个广义的阐释︰交易费用包括所有在鲁宾逊一人世界不可能出现的费用。一人世界没有社会,也没有经济制度,交易费用于是成为所有因为有社会而出现的费用了——可以称为制度费用。四、科斯定律说如果权利谁属有界定与交易费用是零,市场的运作会解决社会成本问题。但交易费用是零不会有市场,而社会问题的解决不仅不需要有市场,就是私有产权也不需要。换言之,市场的出现一定有交易或制度费用的存在。
我把《交易费用的范畴》的文稿寄给几位朋友先读,问意见,其中我最重视的是弗里德曼——不是因为他大名,而是他从来没有在交易费用这话题上动过笔墨,我要知道他怎样想。弗老读得用心,在英语文字上建议一些修改,文章的内容他不仅同意,而且说我有的是一家之言。他在信中写道:「这是你站着的位置,是你的,我明白。」经济学有人满之患,要找到自己的位置想来不易。然而,这门学问被搞得一团糟,空出来的位置无数!
梦中想到租值消散
故人已矣!弗老给我一个「位置」的当年,我知道有一个难题还没有解决。市场的存在不可能没有交易费用,是些什么费用做生意的人可以如数家珍。然而,市场的存在不可能是为了增加制度费用——应该是为了减低制度费用。直觉的判断是这样,但逻辑不肤浅。这是因地球上出现过很多合约或制度安排是明显地提升了制度费用的,尤其是牵涉到政府的左右。
我想到两个原因说市场的出现是为了减低制度费用。其一是人类历史说,增加费用的制度合约安排不能持久。可以持续几十年——例如香港的租金管制——但不可以永无止境地存在。另一方面,市场出现在人类有文化之前,不止五千年了,是一种永远打不死的制度安排。第二个市场会减少制度费用的原因,是决定竞争胜负的无数准则中,市价是唯一不会导致租值消散的。人类追求市场的出现看来是天经地义的行为,虽然财富或收入的分配惹来多种干预——后者要到本卷写到国家理论时才处理。
市场的出现是为了减少制度费用,这减少了的是什么费用呢?是个难题,因为大家知道的市场的交易费用包罗万有,有哪种费用可以减少呢?我要到进入了二十一世纪的一个晚上,才在半睡半醒中(往往这样)突然想到租值消散是制度费用,可以作为广义的交易费用看,而市场协助减少的是租值消散。更上一层楼,看清楚一点,所有交易费用皆可作为租值消散看。
有社会竞争才出现的费用
过后本章第六节同学们会看得更为清楚,租值消散是指在没有约束的竞争下,竞争的人够多,有价值的资源或物品会因为竞争的费用或成本的提升,或因为资源或物品得不到善用,其价值会因为竞争而下降,原则上可以下降至零。毫无约束的竞争不容易想象,所以在真实世界的社会有价值的资源的租值下降至零的实例绝无仅有,但租值局部消散是说有交易费用,近于全部消散的实例不难找。这里说的资源不仅包括土地、海洋、矿物,也包括人力与任何有缺乏性质的物品。
租值消散只能在人与人之间竞争的情况下才有机会出现,所以只能在社会才有机会出现。这消散是社会需要付出的代价,所以是成本,也是费用。租值消散与生产本身没有直接的关系,而在鲁宾逊的一人世界不可能有。这些性质与交易费用完全一样,但没有交易也可能出现,广义地称之为制度费用较为恰当。广义地看,其他很多交易费用也可以在没有交易的情况下出现,跟租值消散一样,只能在社会出现。
三者相等各有胜场
我把交易费用、制度费用、租值消散这三者画上等号,逻辑及概念上是没有问题的。这三者看世界的角度略为不同,遇到种种需要解释的现象好些时我们要转换角度看。有时同一现象我三者皆尝试。这样的替换尝试比较容易找到解释世事的答案,而如果三个角度的看法带来不同的结论,或有冲突,那么答案是出现了问题,要再考虑。一般而言,以交易费用的角度看市埸运作的合约最适当,因为是最直接的。以制度费用的角度看市场之外的问题,例如风俗、宗教、论资排辈等,比较适当,因为这些是一般性的约束,很少牵涉到市场讨价还价的行为。租值消散呢﹖解释竞争行为最适用,因为市场与非市场的竞争皆可以容易地从租值消散的角度看。
人类的追求与贫富的区别
土地、矿物、树木、人力等皆资源,由上苍赐予。这些资源不通过人的脑子发展起来不值钱。资源的升值就是租值,是我从鲁宾逊夫人一九三三年的「租值闲话」变化出来的了。人类历史的经验说,资源的局限条件相近的地方,财富或收入可以有很大的区别。对这怪现象的解释经济学不是没有,而是无数,在人类文化历史吵了数千年了。本节的讨论含意着的解释,是不同地区对约束竞争的合约安排不同,因而导致不同的租值升幅与租值消散。
租值消散不限于有或曾经有的租值的消散,而是包括应该有的租值。约束竞争的方法不同因而得到不同的效果是一层一层的考虑,从伦理风俗到政治制度到市场运作到政府管制——每层都有租值消散的困扰,也即是有交易或制度费用的困扰了。只是作为竞争准则的市价,本身不会导致租值消散。理想的世界不存在。
人类追求减少租值消散,以市价作为竞争准则是目标,因为这是唯一不会导致租值消散的竞争准则。我说过,市场是奢侈的玩意,不可能没有可观的交易费用。这些费用是代价,赢得的是减少了另一些社会或制度费用:租值的消散。
从本卷起,尤其是本章的本节,我较多地以叙述自己思想的发展过程来解释我要对同学们申述的理论或概念。这是因为从卷一到卷三难读程度不断上升——不少同学这样说。我于是想,加进自己思想的发展过程作解释,让同学们知道来龙去脉,可能有点帮助。
(本文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