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解释》的卷三——《受价与觅价》——终于完工了。其实是遗弃,因为不想再读。整本是重写,花了十六个月,个多月前完工,自己认为重要,朋友们说这里那里难读,于是这里那里再修,不知是否改进了。几位朋友帮忙。十多万字的书,个多月下来,修改及补充的加起来只千多字,不可能易读很多。有人说一件艺术作品不会被完成,只是被遗弃了。《受价与觅价》是否艺术作品只有天晓得,但我有把它遗弃的感受。
很少弄得这样累。体力衰退是一个原因,但主要是反复地考虑自己认为想通了、写通了但读者朋友还说有不明白的地方。这些朋友皆饱读经济学论著,我知道他们认为难懂的地方在哪里,但摸不准他们认为难懂的要点。不是深学问,只是跟传统的有大分离。他们不习惯吧。我自己认为不深。多年来我走自己的路,朋友们早就跟进,只是今天重写《经济解释》,知道没有机会再重写了,于是可放尽放,自己要怎样说就怎样说。
我不是个喜欢标奇立异的人。衣着天天差不多已有数十年了。不知是上苍的祝福还是诅咒,自两岁起因为不守孩子的规矩被家中人天天骂。后来大家习以为常,见怪不怪,懒得管我。我喜欢想自己的。你说我想得怪,我说你想得怪,大家打个平手,是没有什么需要争论的。我对深问题的处理往往感到缚手缚脚,但对浅问题的看法则往往与众不同。奇怪,深问题我要找到浅答案才有满足感,是以为难。浅问题呢?我找到的满意答案一律不浅!
回头说《受价与觅价》比较难读,我认为主要起于两个「浅」问题,经济学本科必问,但答案我不同意。我早知道经济学的传统有这些无可救药的困难,只是要到《受价与觅价》才感到需要全面地说清楚。朋友们不习惯,所以觉得难读吧。
第一个浅问题是:为什么有市场?市场交易给社会带来利益之见起自我们的韩非子之前,由英国的斯密发扬光大,其后补充证实的大师无数。这些高明之见真的是解释了市场的出现吗?如果我们问:市场的存在假设的交易费用是些什么?就变为难题了。一九八一年写《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吗?》时我指出:如果所有交易费用是零,不会有市场!跟着的推理是:市场本身的运作一定有交易费用的存在,但市埸不可能是为了增加交易费用而出现的。市场的出现一定是为了减少某些交易费用,这些减少了的是些什么呢?为这后者问题我想了多年,后来认定交易费用是一人世界不可能存在的费用,而一人世界不可能有租值消散,所以租值消散是社会或交易费用。这样看,市场的出现减少了租值消散这种社会费用,换来的是权利界定与合约交易等费用的增加。说租值消散的减少多于合约交易费用的增加促成市场出现是定义性的了。
在《受价与觅价》中我没有频频提及租值消散或交易费用,但这些费用的节省与变化每一步推理在脑中我没有忘记,同学们读时不这样想会感到有点困难。不是很难,因为不是高深的学问——只是跟传统之见有颇大的分离。
第二个浅问题是:边际成本曲线是怎样画出来的?本科当然有教,十一年前分析上头成本时我知道是难题。当时有很多其他工作,约束多,不能尽放地处理。这次写《受价与觅价》,知道再不能回避或推迟,大手发挥才知道是相当麻烦的学问。边际成本是传统公司理论(内地称企业理论)的灵魂,出现的问题是在很多情况下,这传统根本不知道边际成本是什么——逻辑上不可能知道——曲线画不出来。要怎样处理才对呢?
直接成本是不产出不需要支付的成本,而边际成本只能以直接成本量度。在上头成本与直接成本之间通常有一片灰色地带,很麻烦,因为合约的结构有变这灰色地带的或大或小会跟着变。知道是难题,我一路推迟,推到不能再推的《受价与觅价》的第六章才处理,逼着要推出「成本定律」与「挤迫效应」来给自己解困。没有意图标奇立异——半点也没有——而是传统的公司理论,尤其是牵涉到生产那部分,其处理没有什么地方值得保留。
同学们想想吧。用这种合约安排边际成本曲线画得出,用那种合约这曲线画不出来,还有其他合约一时可以一时不可以。原则上,所有上头成本可以通过合约的处理而变为直接成本,倒转过来也对。传统的生产理论究竟是教什么的?
同学们再想想吧。饮食行业,老板们喜欢算毛利。那是食品售价减除水、电、煤气、食料等不产出不需要支付的直接成本费用。边际成本曲线只能以这些费用画出来。但这些只是总成本中很小的一部分,要怎样定价才对呢?有些食肆把厨房及食料全部判出去给外人做,老板按每碟菜算价购入,加价每碟出售,边际成本于是因为合约之变而变。很多其他行业无从算毛利,因为不知直接成本为何;有些把工资算进直接成本……千变万化,我们要怎样推出一个有一般性的理论来解释生产与觅价的行为呢?大致上《受价与觅价》提供了一个完整的分析架构,有一般性的解释用场,但因为是第一次这样推出,还有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这改进是同学们的工作,是将来的事,老人家是管不着的了。
有一个非常重要而又十分困难的分析问题,《受价与觅价》间接地提供了相当圆满的答案。这问题是:市场的存在一定有交易费用,假设交易费用是零不对,但市场的交易费用是些什么?要怎样加进去才对呢?这些费用千变万化,你要怎样加或减都可以,但砌出来的往往是套套逻辑,得个「讲」字,中了计自己也不知道。《受价与觅价》与跟着的《制度的选择》的处理方法是避开了「这是因为交易费用那是因为交易费用」那一套,找寻一些因为交易费用的存在而出现的规律或定理。在《受价与觅价》中,「以物为本」的处理方法应该是贡献,因为关于交易费用的行为规律是从这个角度推出来的。
《受价与觅价》提出的生产结构包含着交易费用,而有关的合约结构是《制度的选择》的话题,要更为直接地处理交易费用了。我会继续从以物为本的角度入手,跟卸责、勒索、博弈等以人为本的时兴学问过不去。
制度与合约是同一回事。朋友们说合约是我的强项,卷四《制度的选择》应该比较容易写。应该是,但不会是。这样说,因为觅价的行为也绝对是我的强项——在街头巷尾跑了那么多年说不得笑——但写起来很辛苦。愈是知得深入的话题,放手地发挥应该是格外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