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表了两篇评论中国楼房政策的文章,是写得比较用心的作品。要求我写神州楼价的读者多,但这些日子我的集中力是在学术那方面,没有时间分析政策问题。想到正要动笔的《经济解释》卷三——《受价与觅价》——的第一章《市价的本质》,评论哈耶克等前辈对市场的看法,要指出市价可以误导,决定加进一个关于「牛群直觉」的附录,因为市场「泡沫」这个话题不能不论,巧逢北京推出楼市政策,借题发挥,写了《泡沫的阐释》,再跟着写了《贫富分化与土地政策》。
评论政策的文章历来读者多——这次两篇总点击逾百万。是吃力不讨好的玩意吧,但动笔时我的意识是要给同学们示范一下政策文章应该怎样写。不容易,有几点同学要注意。其一是笔者自己的切身利益要完全不考虑;其二是要毫无磨斧意识;其三是读者的漫骂要视若等闲。这三点,西方的学者比较容易处之泰然,可能是文化传统使然吧。还有两点比较困难,因为要讲学问上的功夫。其一是要着重于推理及解释;其二是有关的世事要知得足够。这两点,西方的学者大师也频频失误,见笑天下。
评论政策的主要困难是这类文章不是什么研究报告,不是严谨的学术论著,只几天时间不容易写出什么学问来。然而,偏偏就是这类文章作者的社会责任最大。当然,从事学术的没有本领影响世界,真正的责任谈不上。但有三个问题。其一是给人利用:是某某教授说的呀!其二给人作为笑柄:那么蠢,算是什么教授了?最头痛是第三点:你的建议刚好是政府要采用的,其实与你无干,政府推出,闯了祸,读者于是入了你的账!功劳冇你分,闯祸入你账,政策文章一般写不过。我通常是为了一点关心下笔,但说过:任何人读任何其他人的文章,不可能完全不受影响。不怕你骂,只怕你不读——应该是专栏写手的座右铭。
有时我刻意地跟同学们玩耍一下。在《贫富分化与土地政策》的结尾处我用试题的方式推出一个牵涉到广泛学问的论点,彷佛无轻重,其实我自己知道是一个有革命性的经济学思维。该试题是这样出的:
「给同学出个试题
最后我要提出另一个有趣的观察。地方政府的收入主要靠两项。其一是增值税,全国划一为百分之十七,县政府分成占该税的四分之一,即产出增值的百分之四点二五。其二是卖地的收入,县的分成占百分之七十五,不同的地区可有变化。我要说的有趣观察,是要某区的楼价上升还是下降,单是调校这两个分成率会生效。
保持县政府的总收入大致不变,提升县的增值税分成率而减低县的卖地分成率,楼价会下降;二者反过来楼价会上升。为什么呢?这会是香港中学高考的大好试题,不知内地同学的本领怎么样。」
先提供答案然后问「为什么」,试题可能出得太浅了。然而,不先提供答案读者不容易知道我要说什么。那是写到文章结尾处,不容许我大事布局一番才提出较深的问题。开门见山地提出一个新而浅的问题,读者容易注意到,反应多,而一位朋友把上述那段转到一个网页,出小奖金征求答案,听说回应者数百。
我没有细看这些回应。印象是没有一位反对我提供的答案,即是同意调校两个分成率可以使楼价上升或下跌。跳阅他们的分析,一般不是那么好。有两三位可取的,大部分是介乎及格与不及格之间。
说自己提出的有革命性应该没有夸张,但不是指上述的「为什么」那个问题。重要是该问题起自前人没有考虑过的有趣地方,继续推上去有多个层面,不浅,我自己还没有细心地想过。想到调校地区与上头的两个分成率可以调校楼价是不容易碰巧的。四十多年前我从事佃农分成研究,跟着转到竞争与合约结构的关系,再跟着是几年前苦思中国的经济制度。这背景让我从一个独特的角度看,提出一个浅问题,引以为傲不是这问题的本身,而是怎可以想到那边去!
经济学的传统,是政府抽税的分析着重于一、谁负担与谁得益(incidence of taxation),二、抽税对资源使用的经济效率(永远无效率,是浅见,而这些年行内喜欢分析理想的税制,跟解释扯不上关系)。我不管这些老生常谈,而是问:任何政府收入都要在不同部门或不同层面摊分,这摊分的方法及比率的变动会有规律地导致资产价格的变动吗?这是个新问题,而分析的范畴牵涉到权利界定与合约结构。中国的经济制度虽然还有好些不足之处,但地区之间的合约结构是我知道的一国之内最明确的,所以答案一问就冒出来。
重要的问题通常从浅到深有多个不同的层面,这里我只提供最浅那层的答案。较为深入的层面明显,但有关的分析我还没有想通,可能要让年轻的同学尝试了。
最浅那层的答案是这样的。一个地区的增值税收主要靠劳动力及知识科技的引进。要协助投资者招劳动力的兵及买知识科技的马,在竞争下地区政府可以做的是搞好公共设施及居住环境,而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是让市场提供价廉物美的房子了。地区或县的增值税分成率增加,会鼓励地区政府这样做。另一方面,地区的卖地分成下降,在边际上会削弱他们争取高地价的意向,所以楼价会偏于下调。
上述是最浅那层的分析,答案应该对。推上去的其他问题都不浅。例如我假设地区政府的总收入不变,要不要让其变呢?凭什么决定?例如我认为该接受增值税全国划一(见拙作《中国的经济制度》),但原则上地区的分成率可以各各不同,要怎样取舍呢?例如卖地的分成率地区之间应该不同(有些地区发展土地的费用高于地价),要怎样处理才能配合现有的县际竞争制度?中国的整体的人口分布要用什么准则来决定呢?
可能最大的难题,是虽然中国的地区之间的激烈竞争导致土地使用搞出了火花,成果可观,但这些地区与上层的权利界定得不够清楚。我的印象是上层时而下放,时而收回或左右。怎样界定是一回事,要稳定下来是另一回事。二者皆重要,前者是难题,不先解决中国的经济制度是无从稳定的。如果中国的层层承包不用分成制而是用固定的金额,这难题远为容易处理。但不用分成,地区之间的竞争活力会下降。分成带来较多的权利或责任界定的麻烦,可见于拙作《佃农理论》第四章与《中国的经济制度》第八节——同学们要读到字里行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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