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应酬邀请之作,我以英文下笔只发表过十篇文章。都是一九八三年开始以中文动笔之前的作品。数量少,其中八篇没有经过正规的评审。加上历来不管学报的名气大小,我的学术屡受非议。某次香港某委员会以打分的方式衡量学术水平,我是香港唯一的拿零分的经济学者。只是出道三个月升为正教授,我想不出理由去管这些无聊玩意。
称得上是师级的朋友可不那样看。他们希望我能多点发表文章,更希望我继续用英文下笔。然而,他们同意,有分量的文章一篇也不容易,一个学者穷整生之力不一定能写出一篇,因为要讲运程,要碰巧。
有时我幻想着如果当年不回港任职,不转用中文下笔,会怎样了。去年一位旧同事在网上搜查我的文章的西方引用指数,达一千三百多次。据说超过一千次很困难,中国人更困难,何况我的学报文章那么少。我当时的幻想,是如果继续以英文下笔,多三几十篇正规的英语学报文章容易,不知那引用指数会怎样了?
我不重视文章的引用指数:最后一次自己查看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期的事。不重视,因为某类毫无创意的文章被引用得特别多,做学报编辑发表文章这指数会跳升,而极劣的谬论可以是被引用的大热门。我重视的是巴泽尔几年前啧啧称奇的一点:我的英语文章死不掉。
学术文章,发表后三几年还有人记得不容易,十年以上很困难,三十年说是经典不夸张。斯密的《国富论》是二百三十五年前发表的,去年该作的中译在神州大地还是畅销书!这才是真学问,才算是真的传世。
为了生计数学术文章无可厚非,为了自娱不断地写也无妨。但要在学术上作出贡献,发表后三几年没有人记得是不值得动笔的。我一九七九年发表的,关于香港租金管制与旧楼重建的文章,用了几年时间查数据,写得用心,曾经获美国某机构的一个法律论文奖,是一项大投资,也是大赌注,但赌输了,近于输清光。科斯一九五九年发表的《联邦传播委员会》也明显地用尽心机,学究天人,我读来拍案,但老实说,如果不是在芝大吵起来,促使他再发表一九六○年的《社会成本问题》来从头解释,他那《联邦》一文的命运会像我的旧楼重建!
传世文章其实不是那么困难,但起码要有一点可以发展开来的新意。问题是作者自己怎会知道呢?科斯的《联邦》长文,把「科斯定律」写了下来,只一句带过,自己显然不知道其重要性。跟着的《社会》长文,他把那一句反复地说了无数次,五十多页来来去去都是那一句,但发展得精彩。今天看,只要经济学存在,科斯定律也存在。
学术的传世思想,永远起于从事者行来行去,踩来踩去,希望一脚踏中些什么,然后要依稀地见到一点火花,跟着是希望这点火花得到同好的注意,协助发展起来。品味于是重要。品味不够高明,踏中了也不知道。一个学者可以整生研究一个可以有无数火花的项目,但因为品味平平,他永远踏不中,或是踏中了也毫不知情。
传世的思想要有火花,不需要很多,但起码要有一点。重要是从事者知道,然后在该点上多说几句,尽可能发挥一下。好几次,我自己知道踏中了些什么,多说几句,但不够,行家朋友见到玄机,找到略为不同的角度,杀了出去。
传世是历史,历史无疑是学术思想的最终裁判。好于赚钱的人希望家财亿万,好于学术创作的人希望历史会作个公道。其中有一个有趣的分别:某甲多赚一点钱某乙往往要少赚一点;学术创作不同,某甲多创可能导致某乙也多创。想深一层,历史的记忆也有限,到了某一点,思想创意太多,较为平庸的会无情地遭淘汰。
在凡事竞争的社会中,我看不到任何理由要约束对社会没有半点损害的思想创作的竞争发展。然而,我们今天知道的学报文章的评审制度,是把这本来是很有意思的创作竞争加以无谓的约束。
说一下我自己的学报投稿经验,读者可能骂出口。上文说过,我只有两篇文章经过正规的投稿评审。其他的不是没有评审制,而是老编网开一面,有时只形式地请评审员看一眼。但那两篇正规地评审过的不是那么幸运,说起来有点岂有此理。
第一次是我初出道时,把《佃农理论》的第一长章寄到最大名的《美国经济学报》。编辑很快就回信,说文章不错,但评审员说佃农的分成率是由风俗习惯决定的,我说是由市场竞争决定的,不对,要改。我当然不改,转寄到当时蒙代尔主编的《政治经济学报》。过了几天基尔‧约翰逊对我说,蒙代尔把我的文稿给了他评审。蒙兄不可能不知道,基尔早就大赞我的佃农分析,所以不算是真的评审。
回头说那大名的《美国经济学报》,一九七二年我写好了《蜜蜂的神话》,文稿寄给朋友看,该学报的新主编来信求该稿,说要刊登。我客气地回信,说答应了给科斯。其实我心中有气,因为求稿的编辑要求我取消文稿的第一长节。那节引经据典,注脚十六个,参考读物数十,细说了蜜蜂怎样养、怎样飞。换言之,我要从一个蜜蜂专家的角度把经济学的一个传统信念杀下马来。作为编辑大师怎可以不知道呢?我不怀疑大多数的学报编辑会建议取消那一节,因为该节提供的数据与文章的主旨没有明确的关系,取消可以节省八页纸的篇幅。然而,今天看,我那篇文章还死不掉,主要是因为蜜蜂飞出新意来。品味不同,取舍有别也。
转谈我第二篇经过正规评审的文章:一九七二年在英国《经济学报》发表,关于子女产权及中国婚姻。编辑也很快回信,说要发表,但篇幅所限,建议我减少五页,怎样减由我。我拿着文稿翻来覆去地考虑,认为这里那里抽起五页要从头再写,但最后的结语那一节刚好五页,抽起对整篇文章的可读性没有影响,就简单地抽起「结语」,其他一字不改。殊不知文章刊登后,几位事前读过文稿的朋友来信谴责:「为什么最后一节不见了?那是最重要的贡献呀!」哑子吃黄连,该节的文稿我后来怎样也找不到。
上世纪八十年代,不少后起之秀说我的英语文章少,大部分没有经过正规评审,作不得准云云。今天尘埃落定,他们把五十篇文章换我半篇,历史作裁判说换不过。个人的经验,传世文章虽然不易,也不是那么困难。我自己需要的是得到师友的一点启发,然后天马行空地独自思想,寻觅火花,完全不管其他学者说过些什么,写好文之后才考虑要不要找他家之作下些注脚,粉饰一下。如果当年老是想着要通过正规的评审,左顾右忌,我那类文章不可能写出来。
下期我会再谈评审这回事,但转到我不熟知的自然科学及比较熟知的艺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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