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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按:本文是《受价与觅价》第七章《价格分歧与捆绑销售》的第三节。


经济解释的一个困难,是要对需要解释的现象观察入微。细节重要。虽然把现象简化是无可避免的程序,但我们要先知得相当详尽才有机会选出这简化不能漠视的重点。看错了,指鹿为马,拿不准重点,推出来的理论假说会是白费心思。我们可以修改理论,但不可以修改事实。能正确地掌握细节的重点是分析捆绑销售(tie-in sales)的大麻烦,有些到今天我还没有足够的掌握。

严格来说,市场的所有物品皆捆绑销售。购买汽车,轮胎与电池是与车捆绑着的。我在分析公司性质时指出,只要交易费用容许,任何物品中的任何一小部分都可以分部独立成交,而把所有部分组合起来的「工程」也可以有自己独立的成交价。为什么我们在市场见到的物品会是这样或那样的捆绑组合一般是浅常识,但这里要分析的是奇哉怪也的捆绑:普通常识说应该分开销售,却被捆绑着一起销售。本节分析的是两奇,下节分析的全线逼销也是捆绑销售,也有两奇,合共起来是四奇了。


捆绑纸卡第一奇

第一奇是捆绑销售这个话题的「始作俑者」:一九三六年万国商业机器(IBM)被美国反托拉斯起诉。该机构出租他们持有专利的电脑时,规定租用者一定要购买他们供应的电脑使用的纸卡。但纸卡他们可没有专利,于是被政府以反托拉斯起诉。官司打了二十多年,万国商业败诉,不能再捆绑。

捆绑销售可能是反托拉斯对经济学的最大贡献,因为指出了一个奇怪而又有趣的市场安排,行内一直吵到今天。得益最大的应该是我:得到该官司的启发,思考佃农理论时我从合约结构那方面想,跟着是一系列约十二篇关于合约的英语文章,最后一篇是二○○八年发表的《中国的经济制度》了。数十年前的今天还活着。

当年万国商业机器租出电脑规定用户一定要购买他们供应的使用电脑时必需的纸卡。电脑是捆绑之物(tying good),纸卡是被绑之物(tied good)。细节上有两点重要。其一是这二物的比率不固定,常有变动——即是说同样一部电脑,不同的用户使用的卡量不同。其二是电脑有多项专利,是有垄断性的物品,但纸卡则毫无专利可言,天下所有造纸卡的厂商皆可以提供。把电脑的租赁捆绑着纸卡,美国司法部以反托拉斯起诉万国商业,主要是指控后者把电脑的垄断专利伸展到没有专利的纸卡去。


垄断伸展不成理

那所谓「打孔纸卡」(punch card)在西方的工业有悠久的历史,初时主要用于纺织业。到了上世纪二十年代,万国商业推出七点五吋乘三点二五吋的纸卡,每卡有八十行可以用打孔机打穿小孔,让电波通过,而电脑要计算或要整理的资料是存在这些小孔的位置上。记载说,同样的纸卡,万国商业提供的比竞争市场的价高百分之十强。在聆讯中万国商业说他们的纸卡比市场的质量好。显然不成立:任何人见到那些纸卡都知道容易造,而万国提供的也是从竞争市场买回来。

把电脑的垄断专利伸展到纸卡去言不成理!有三点。一、那么容易制造而又有悠久竞争历史的纸卡,供应者无数,要伸展垄断是伸之不尽的。二、如果垄断可以那么容易地伸展到其他竞争产品去,天下所有产品会被垄断产品捆绑着。三、拥有垄断产品的人要赚取最高的垄断租值,单凭垄断产品争取会比捆绑着任何其他自己没有垄断权利的产品为高。这第三点芝加哥学派在分析全线逼销时似乎持着不同的看法,是后话。


戴维德的巧妙思想

既然以电脑捆绑着纸卡不会多赚垄断租值,为什么万国商业要捆绑呢?芝大戴维德的口述传统答案是两方面的合并,有趣精彩。一方面,戴老认为这捆绑是利用纸卡的使用量来量度电脑使用的频密度。是神来之见吧。当年量度使用密度的计量器不先进,用之于电脑不易,而据说当时的计量器容易被外人倒拨调校。以捆绑纸卡替代计量器想得巧妙潇洒,我拜服。但为什么要量度电脑使用的频密度呢?戴老的传统说是为了价格分歧。这第二方面我不同意,因为同样型号的电脑,不同用户的租金相同,而纸卡之价也相同,何分歧之有哉?我在第一节指出:售价要是直接地与量联系着的价。脱离了这直接联系,间接地算,所有市场物品皆可算出价格分歧。

间接地算,万国商业当年的捆绑销售起码可算出两种价格分歧。电脑的租金很高,纸卡的价格很低,如果以每个计算(per calculation)论价,用纸卡愈多「计算」的平均价愈低。这显然不是戴老传统的算法。其二是如果每张纸卡赚取一分钱,加进电脑的租金去,那么月用十万纸卡的等于多付电脑月租一千,而月用一千纸卡的只多付电脑月租十元。后者是戴老传统的算法。我不认为是价格分歧,问题是万国商业为什么要把纸卡捆绑呢?

当年困扰着我的,是如果要凭这捆绑多赚钱,把电脑廉价租出去,大幅提升纸卡之价,万国商业赚取的总租金会较高。或者万国可以不收电脑租金,收更高的纸卡之价,但规定每月要有一个最低的纸卡使用量。然而,事实上,当年万国商业收取的电脑租金很高,而纸卡之价微不足道,高出市价百分之十强是微乎其微的收入增加。庞大如万国商业这个层面的机构,为什么要采用捆绑纸卡的麻烦来增加一小点租值呢?为什么纸卡之价不提升?换言之,电脑租金与纸卡收费的比例不合情理。过后分析今天的打印机、喷绘机等捆绑销售时,所有实例显示生产出售者皆把赚钱的重点推到被绑的墨盒或碳粉那边去!


维修保养的解释

当年我想到的万国商业的捆绑销售的解释——今天还认为是对,不需要改——是捆绑纸卡赚取不多的钱是维修补养的费用。当年万国的电脑体积庞大,需要占用一整间房子。只租不卖,因为发明专利之外还有商业秘密,不让外人拆开来研究。他们也不让外人维修,要用自己训练出来的。于是,把电脑租出时万国担保凡有故障必免费修理。这里有点像宾馆收每天房租或酒店式公寓收月租时,很多琐碎的事项或服务皆由业主负责,而昔日万国的庞大电脑不是他们的专业技术人材不懂得保养维修。

这里的问题是同样的电脑不同的用户可以有很不相同的使用频密度,租金相同不能处理使用频密度不同带来的维修保养的不同需要。如果万国商业按期出售维修补养的合约,认为自己使用频密度大幅偏低的客户会投诉。如果万国按修理员工的时间收费,究竟时间用了多少、零件之价是否合理等可有争议。捆绑纸卡,在纸卡之价上赚取一点来帮补租金之外的保养费用,可以解决不同用户的使用频密度有大差别的困难。

当年我尝试找寻支持万国是为了维修保养而捆绑纸卡的证据,参考过一些该反托拉斯的档案,也跟一位熟知该案的同事研讨过,得不到肯定的结论。维修的问题在案中虽然有提及,但反托拉斯这回事,牵涉到「扩张」是辩方的大忌:你要把电脑的垄断扩张到修理那边去吗?你有什么秘密需要保护呀?


被绑之物是纯竞争物品可能天下独有

一九六二年我开始跟进捆绑销售与全线逼销。五十年后的今天再写这话题时,竟然想到昔日万国商业的著名纸卡捆绑可能是历史上独有的现象,之前之后可能没有出现过性质一样的。捆绑之物与被绑之物,二者之量的比率自由变动是常有的现象,但被绑之物像纸卡那样纯属竞争市场物品——没有专利,没有秘密,也没有特殊品味或过人之处——可能是万国当年的电脑独有。下节可见,全线逼销往往捆绑着竞争市场的物品,但互相绑着的量的比率是固定的。换言之,比率自由变动的捆绑,其中一物毫无垄断性质,可能只是昔日的万国商业独有。

当年与同事们研讨万国的纸卡捆绑,提到其他两个大家认为是相同的例子。例一是为皮鞋穿带的打孔机,有专利,捆绑着看来没有专利的鞋孔用的小铜圈。这里要注意:该打孔机是打孔与镶上铜圈一起完成的。例二是有专利但今天不再用的油印机,捆绑着看来没有专利的蜡纸。今天老人家有了下文打印机及喷绘机的新观察,回头看,上述的小铜圈及蜡纸可能有专利,更有可能是小铜圈与蜡纸刻意地造得不宜用于其他有类同功能的机器。也要注意是上世纪六十年代我在美国写文稿时,用油印机蜡纸再不捆绑,用家可在市场自由购买其他牌子的。


第二奇被绑之物价高

这就带到捆绑销售的第二奇,没有纸卡那么奇。我想到故老的打孔机与油印机可能是捆绑与被绑的皆有专利或有点垄断性,跟万国商业的纸卡不同,是因为最近考查了先进的小型打印机(包括三或四合一的)与大型喷绘机,一律是有着物品量比率可变的捆绑。所有的实例都是机器之价相宜,近于产出的直接平均成本,但绑着的碳粉、彩墨、感光鼓等,不同用家的用量变化大,价格高,是这些机器赚取租值的主要来源了。

激光打印机用的碳粉本身显然没有什么专利,感光鼓据说也不一定有,但装载碳粉与感光鼓的盒子则专利满布。不止此也,这些打印机频频更换型号,几个月一次,每次换型号装载碳粉及感光鼓的设计不同,略有变动,务求新型号一定要用新盒子。纸张由用家自己自由购买,不论感光鼓,只论碳粉,顾客的打印或复印成本约人民币十二分一张。相比之下,「非法」地把碳粉加进旧盒内的成本约十分之一。装载碳粉的盒子的制造成本显然远比碳粉高,据说有些空盒子从外地以货柜运到中国内地去。打印机赚钱主要是赚我这种人,懒得处理可以弄得一团糟的旧盒,只用原装有碳粉的新盒。另一方面,旧盒只可再用两次。


多少通吃与捆绑定律

这里有两个问题。其一是为什么打印机的制造商要把租值的赚取全部推到碳粉那边去。答案有相关的两方面。第一方面是如果把两种或更多的有专利的垄断物品捆绑,全部收垄断之价会流失顾客。要先有顾客才可以捆绑出术的。只要顾客用得够多,免费送机出去也无所谓。但没有这保证打印机的本身不能不以近于平均成本出售。第二方面是集中于数量自由变动的被绑之物赚取租值,订价之后顾客多用多收,少用少收,是通吃的处理。

这就带到老人家要提出的捆绑定律。这定律说:母体、子体二物相绑,通过被绑的量可自由变动的子体物品来赚取母体的垄断租值,会赚得比单凭母体订价出售为高,但被绑的子体物品一定要有专利或特性,否则把子体之价提升不仅竞争者会杀进,而母体的顾客不会管什么捆绑不捆绑。

但我推断这种捆绑不可以持久。科技会老化,过了一些时日只要有一间制造商能提供水平足够的母体物品,容许甚至鼓励顾客自由地在竞争市场选购子体物品——例如一间有水平的打印机制造商设计碳粉容易加进的法门,鼓励顾客在竞争市场购买碳粉——这制造商可以把母体物品之价大幅提升而还可以把其他施行捆绑的制造商杀下马来。今天先进难明的科技,到了明天小孩子会认为是浅玩意。我也推断虽然这边厢打印机的捆绑早晚会瓦解,那边厢另一些物品的类同捆绑会出现。换言之,这里提出的捆绑定律是不会成为历史的。

昔日万国商业的纸卡无疑是冤案,而与今天的打印机及喷绘机的捆绑安排互相辉映,照亮着问题,教我们很多。


先觅价然后出术的效率观

第二个问题是捆绑或被绑的物品既然皆有专利垄断性,无效率的死三角会出现吗?答案是不会的。传统的死三角出现源于边际收入等于边际成本,先决定产量才找上头的需求曲线之价。我考查打印机所得,是制造商倒转过来,先问打印或复印一张应该收何价才决定怎样捆绑及产出多少的。市场不同类别的打印机无数,不计纸张用家的成本一律环绕着人民币十二分一张加感光鼓久用后要更换。虽说有专利垄断,价可变而使出售量或增或减,但制造商的心目中是先有一个每张打印的大约之价才决定在下面怎样出术。先觅了价才调校下面的出术,价是边际收入,制造商会调校他们在制造上哪方面可以加哪方面可以减,务求边际成本最后等于价。

转到大型的打印机(又称复印机),不是家庭用的,我得到的香港资料如下。制造商免费提供机器给客户,每月收费港元一千三百,有外人无法倒拨调校的计量表,每月印一万张不收费,超过一万张每张之价减半。纸张顾客自理,算起来又是环绕着人民币十二分一张。供应商提供所有维修及碳粉、感光鼓等。大机复印得快,耐用。每月用不足一万张,每张之价当然高过十二分。但这种大型机主要是为做复印生意的商店用的。超过一万张每张之价减半是意图鼓励多用了。六分一张制造商也有可观的租值进帐。


喷绘机的捆绑类同

转谈喷绘机,今天神乎其技,上佳的微喷效果比正规的彩色摄影相纸冲洗出来的效果还要好。这些庞大的喷绘机只约人民币五万,但彩墨价高,喷绘出来的作品,同样大小,比摄影的彩色相纸作品价高约一倍。但喷绘的作品可以很大,而且可在多种不同纸料或布料喷上。

我细看装载喷绘彩墨的墨盒,远比打印机的碳粉盒简单易造。喷绘机的制造商当然说他们捆绑的彩墨超凡入圣,有独到之处,但我的考查所得不是这样。他们独到之处不在彩墨,而是在喷绘机的软件设计。这软件是为他们提供的彩墨而设计的。用家在市场购买他家供应的彩墨,不管质量如何色彩有少许差别喷绘出来的作品差很远。


赌同学猜不中

过瘾的捆绑销售变化多,不限于上述的例子。香港的酒家卖一元一只鸡是捆绑销售,因为顾客不能只吃鸡不吃其他,也不能购买多只带回家。我认为这是噱头,不是生意之道:没有见过可以持久地这样做的。昔日西方的租金管制带来钥匙的捆绑。政府法例说我要廉价租公寓给你,你给我数千元购买该公寓的钥匙吧。还是香港人的想象力比较潇洒。二战前香港的租金管制,业主收鞋金,因为行来行去找租客行破了多双鞋子。二战后,香港的租金管制带来另一个层面的想象力。市租与管租差距太大,不可能行破那么多的鞋子,业主于是转收租客建筑费:政府指明我要收廉租,那是指房子还没有建造好的租金吧!同学们可以想出为什么打起官司业主必胜吗?我赌同学猜不中。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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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五常

张五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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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经济学家,新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之一,毕业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经济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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