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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二十七日《信报》有标题云:《江苏下月调升最低工资逾百分之十二》。内容说经济回暖,「两会」召开前夕,不少省市说有调升最低工资的条件。老生常谈,但这一次,压力团体的动作来得明显了。除了年多前新《劳动合同法》与人民币的处理失当,把神州大地弄得一团糟,最低工资在内地的杀伤力不明显。「最低」不够高,地方政府忙顾左右,救一救。

其实,最低工资对经济的杀伤力严重,是这些日子先进之邦的经济看不到有大复苏可能的一个主要原因。北京的朋友不知山有虎,于是试向虎山行。我早要大声疾呼,但有说服力的分析不容易,何况最低工资这回事,是政客活动的好筹码,也有众多利益或压力团体的支持。在经济学的范畴内,从本科课本到研究院的论文,我没有读过一句说最低工资对经济有贡献:因为政治上或职位上的需要而支持最低工资的经济学者,一律被行家们贬低。灵魂可以出售,有价,而此价也,往往低得很。

我要从一个简单而又有说服力的分析角度来把最低工资斩一刀,有好些日子了。前几天终于想到,这里以之起笔吧。

我要从「日工」的角度说起。因为一、中国的最低工资以「月」算,不以「日」或「时」算;二、日工不是天天有工作,每工作天的工资一般比同样的全职月工的平均每天工资高出相当多。这样,到今天,中国的日工从来没有受到最低工资的左右,近于这规限的威胁也没有。

先从目前上海的建筑工人的日工工资说起吧。那里的壮年而又技术及格的建筑日工,今天的每日工资是人民币一百二十。二○○三年底是人民币五十,六年的每年平均复式增长率是百分之十六。目前上海的工程特别多,炒起了一点,而六年来略有通胀。扣除这些,六年来的平均复式增长率约百分之十二。了不起:复式实质年率百分之十二的增长率,收入每六年加倍,持续下去,十二年后,上海建筑工人的日工工资是四百八十。中国日常生活的物价比先进之邦低,调整后,这是近于先进之邦的水平了。居住的地方比不上人口密度低很多的发达国家,但其他日常的生活水平会是差不多。当然,假设工资的实质增长年率维持在百分之十二水平,不可靠,有点苛求,但说近六年日工工人的收入增长惊人可没有夸张,何况其中有一年劳动法的干扰影响了经济整体的发展。记着,日工的工资是没有受到最低工资的法例帮助的。

农民的收入增长更惊人。沿海省份,壮年的农业日工工资,二○○三年底约人民币三十,今天约八十。算出来,复式增长年率是百分之十八强。这支持着我说过的,二○○○至二○○七这七个年头,农民收入的增长年率达百分之二十——曾经用几种不同的算法也大约是这个数。女的或较弱的农工的日工工资,今天约六十,老弱残兵约四十。农工的全职月薪今天是八百至一千五百之间,前者是近于老弱残兵了。

农民的生活费用比城市的低相当多,加上有天伦之乐,打个七五折是我的大约估计。换言之,神州大地只用了约八年的时间,农民的收入就追近或可与城市工人的收入打平,达到了一个农业与工、商业之间的劳力收入均衡点。工业的发展拉动农转工,使留于农业的收入上升。倒转过来,农民的收入上升,促成的民工荒把工业的工资推上去。去年二月二十日我发表《从中国发展学得的工资定律》,其中写道:「工业的工资,是由农作的收入决定的,用不着新劳动法的帮助。」这是个新的均衡点看法,浅的,不足道,但解答了二百多年来经济学者老是找不到圆满解释的工资厘定的悬案。

农转工人多,农产品的价格上升理所必然。我曾屡次指出,北京千万不要约束农产品的价格上升。若要马儿好,让马儿吃草。目前央行关心通胀的言论显得不知适从。农产品的价格上升带来的「通胀」他们不要管,进口原料的价格上升带来的「通胀」他们也不要管。只管其他的因素吧。

中国的经济奇迹是出现了的。今天我们问:如果中国老早就有日工的最低工资的规限——即是说最低工资一律有效地维护着或左右着所有就业的员工——中国的经济会怎样了?答案是不可能有今天的成就。雇主会挑选工作效率较高的员工;会聘用较少人手;为恐最低工资再提升,他们会作出对劳苦大众不利的未雨绸缪;农转工会缓慢下来,而最低工资加得够高会出现工人大量回乡归故里的现象——正如年多前出现过的。除非有工会的有效维护,有机会就业的工人不会容易地获得甜头:去年在新劳动法下,有依法及不依法的两种工厂,工人多选不依法的,因为依法的雇主凡事苛求。另一方面,授予工会维护权力会带来更大的灾难。这是后话。

在有效或够高的最低工资规限下,老弱残兵的际遇会是最不幸的:他们会失去了就业的机会。跟进中国的发展三十年,我最敬佩的是数之不尽的老弱残兵,去年四月二十一日发表的《从造园林看中国农民的产出成本》说过了。就是今天的上海,老弱残兵的日工工资只四十元,而如果有最低工资的左右,他们会失去工作。我不反对帮助或补贴这些每月只得十天八天工作的老弱残兵,但他们可以工作,愿意低薪工作,政府有什么理由要立下最低工资的法例,间接地不准他们工作呢?老弱残兵有他们的尊严,看得起自己,工资难以糊口也要工作,比高举最低工资的君子们伟大得多了。

任何人,只要可以工作而又愿意工作,无论工资多低我们要让他们工作——这是我信奉不疑的。敬业乐业是人的权利,奇怪是高举人权的众君子也往往高举最低工资。说不通的逻辑那么浅,是真的不知道吗?还是因为政治游戏的需要呢?

我赞同补贴那些乐于自食其力但收入不足糊口的人。当年佛利民建议的「负所得税」(negative income tax)就是这个意思。「负所得税」有不容易处理的漏洞,北京的朋友聪明,总可以想出其他的协助办法。从西方进口的最低工资得到支持,有两个原因。其一是无知的劳苦大众以为鸿鹄将至,对自己有利;其二是有知的利益团体可以利用。我的主张,是先让可以工作而又愿意工作的人自由地选择对社会有贡献的就业,工资再低也要让他们做,有需要时政府可再为他们作其他安排,尤其是协助他们增加知识。让市场的竞争保护着劳工,让农民的收入上升保护着工业的工资,是用放诸四海而皆准的经济学,不需要真的学过。如果用最低工资保护劳工,市场的竞争就再不保护了。这也是不需要学过的正确无误的经济学。

(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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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五常

张五常

396篇文章 12天前更新

香港经济学家,新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之一,毕业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经济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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