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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十八世纪的休谟与斯密意识到交易费用的重要,以这些费用作为主题分析迟至一九三七年始见于科斯发表的《公司的本质》。交易费用(transaction costs)一词起自该文。该文说,因为市场有交易费用,尤其是厘定市价的费用,公司出现替代市场。是有名的文章,但三十年过去注意的人不多。

六十年代,戴维德、阿尔钦等人认为科斯的公司论调是套套逻辑,反映着新古典学派的不足处。这学派要不是暗地里假设交易费用是零,就是暗地里假设交易费用高不可攀,而最大的失误是完全漠视,交易费用的存在或不存在这学派不管。马歇尔发明的长线、短线的处理方法是避开了面对交易费用的现实。

戴维德与阿尔钦认为科斯的「公司论」属套套逻辑不是乱来的。市场与公司的运作形式不同,指着交易费用的或有或无、或多或少作解释理所当然,但说了等于没说,属套套逻辑。事实上,在我构思博士论文的六十年代中期,同学之间喜欢把不明白的现象推到交易费用那边去。这当然也是套套逻辑的玩意,因为要推出可以被事实推翻的假说,验证了,没有被推翻,才算是解释。我当时重视科斯的「公司」只因为一点——他问得好:市场靠无形之手的市价指导生产;公司靠有形之手的经理指导,那是为什么?

佃农合约的启发

我要到一九六六年的秋天,肯定理论与事实皆说佃农分成、雇用劳力、固定租金这三种合约安排有相同的生产效果,因而不能不问为什么市场会选择不同的合约。在引进交易费用与风险来解释合约选择时,我突然意识到科斯的公司文章也是关于合约的选择,虽然他没有那样说。一九六七年的秋天到了芝大,认识科斯,对他说他的公司文章其实是说合约的选择。他想了几天说同意。一九六九年我的合约选择文章发表时,直说跟科斯的公司文章属同曲。

一九八三年我发表自己的《公司的合约本质》,虽然力陈来自科斯的影响,但分离颇大。有四点重要的不同。一、不是公司替代市场,而是一种合约替代另一种——市场一也。二、在生产运作上公司的大小无从界定。三、经过详尽地调查香港的件工合约,我的公司文章示范着真实世界的监管费用。四、提出「委托价」这个新理念,解释了议价与监管的困难。

交易费用的扩张

这就带到一个重要问题。监管费用是交易费用吗?明显地,监管可以没有交易,而交易不一定牵涉到监管。更难处理是监管与交易可以同时执行,二者雇用同一员工。我喜欢举公路收费的实例:守在关口收费是交易,但收费的员工同时「监管」着不付费的车辆不能使用公路。两种服务连合在一起的「生产」活动不是公路独有:同一生产程序有两种或以上的产品同时产出是经济学老生常谈的话题,joint products是也。好比羊毛出在羊身上,宰羊取肉,羊毛与羊皮同时产出。这种连合产出的活动,逻辑上我们无从把每样产品的平均成本算出来。边际成本却可以每样产品算出——羊毛与羊肉的边际产量可以调校。只要知道边际成本的变动,以这转变来解释行为就足够了。

回头说交易费用,其复杂程度远超公路的例子,更远超羊毛出在羊身上。单是市场交易的物品或资产需要有清楚的权利界定,牵涉到产权的保障,差不多所有律师及法官的收入都要算进去。此外,讯息、防盗等,皆费用也。这就是问题。数之不尽的费用跟交易没有直接的关连,而如果这些费用不付出,市场交易或多或少会受到影响。更头痛的是,昔日的中国压制市场,导致走后门、搞关系、排队轮购等费用高,而又因为政治上的需要,背口号、记术语、论思想,甚至无日无之的各种斗争——这些是交易费用吗?当时中国的市场交易很少,但可以阐释为交易费用。有点模糊,加上上文提到的连合性带来的问题,交易费用这一词可以误导。

转从社会的角度看

因此,一九六九年我逼着给交易费用来一个广泛的定义:凡是在一人世界不存在的费用,都是交易费用。这划分很明确:只有社会才存在的费用,跟一人世界也可以存在的费用是容易分开的。但这样看,以「交易费用」一词来形容人与人之间的互动衍生出来的所有费用,有颇大的误导成分。凡有社会必有制度,以制度费用(institution costs)来描述我建议的广泛定义比较恰当。然而,传统的术语不容易一下子改过来。我历来不喜欢创造术语,所以有时我称交易费用,有时称制度费用,有时把二者一起称呼。

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中,交易或社会费用很庞大,往往占国民收入一半以上。商人、律师、法庭、银行、公安、经纪、经理、公务员等,都是因为有社会而衍生的。在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需要防盗,可以有战乱,但一般而言交易或社会费用在国民收入的比率是较低的。也不一定。在人民公社时代的中国,农民占人口百分之八十五,但政治气候促成很高的制度费用。另一方面,以工商业为主的国家,因为专业生产带来很大的利益,可以容许很大的交易或制度费用的存在而人民还可以称得上是富有。我在一九八二年发表的《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吗?》中指出,只要交易或社会费用能在国民收入的百分比上下降少许,国民的总收入会飙升。二○一○年看,这推断是应验了。

量度方法与假说验证

这里我要提出关于交易或制度费用的另一个问题。认真地尝试过以交易费用的变化来推出假设的同事一般认为,这些费用通常难以观察,往往无从量度,推出可以被事实验证的假说难于登天。当然不易,但不是那么困难。

首先,同学们要重温《科学说需求》第四章第二节,关于基数量度(cardinal measure)与序数量度(ordinal measure)。原则上,交易费用是可以用基数量度的,即是可以加起来。但如果实际的市场的交易费用数据找不到——通常找不到——转用序数排列交易费用的高低足够。解释行为或现象要从局限的转变(边际)看,也要能成功地排列选择的次序。量度是排列,序数量度是只排列次序,不管不同的选择之间的差别。

不要被数字密密麻麻的回归分析误导。算得上是可读的经济统计文章凤毛麟角。在好些情况下统计分析可以协助,但统计也可以欺骗,而发表的数字往往不尽不实,容易误导。我在一九九八年发表的《交易费用的范畴》中有一段话,弗里德曼读后来信赞赏。那段话是这样写的:

有人说研究交易费用是白费心思,因为这些费用往往无从量度。这观点是错的。基本上,量度是以数字排列次序,而量度的精确性只能从不同观察者的认同性衡量。说成本或费用可以量度,甚或说可以量度得精确,意思不是说可以用金钱来量度的。如果我们可以说,其他情况不变,某种交易费用在甲情况下会比乙情况为高,而不同的观察者会作出同样的排列,交易费用是被量度了——起码在边际上。可以验证的假说于是可以推出。

座位票价的实例

不要以为经济学的假说验证要用很多数字,或可以画出一条好看的曲线。只用两个情况的两点往往足够。我喜欢在一个假说中推出不同的验证,这里两点那里两点。不同的验证愈多愈妙,但同一验证的点数增加通常没有大助。

一九七七年我发表《优座票价为何偏低了?》,当时不同意的行家无数,但今天高举此文的君子愈来愈多,而据说效率工资理论(efficiency wage theory)的思维源自该文(我认为效率工资是谬论)。优座票价偏低的论点简单,而我的假说验证是采用当时香港电影院的资料。当时香港的电影院的座位分等级,有两层。下层分前座、后座,后座较优,票价也较高。上层分超等、特等,特等较优,票价也较高。上层一律界定比下层为优,即是上层较差的超等票价高于下层的后座票价。

说优座票价偏低,是指上层的特等与下层的后座通常先满,而如果不满,座位票沽出的百分率永远是每层的价高座位较高。这是说,每层的优质座位的票价显然是偏低了。我提出的简单解释,是一层之内,如果优质座位不是先满,购买了票价较低的「劣」座票的观众,在开场后会跳到空置的优座那边去。换言之,让优座先满是让顾客保护着自己的座位,从而减少了监管或防止跳座的行为的费用。以查票方式监管的费用是交易费用,略把优座票价偏低,先满,利用顾客自己保护座位,会减少电影院的监管或交易费用。至于这减少监管费用会增加票房的总收入,推理分析占了该文的大部分篇幅。

该文作了几项验证,皆用两「点」序数排列的方法,而监管或交易费用我没有用金钱量度。如下是我认为最简单而又有说服力的验证。

上层的座位比下层的为优,但上层与下层有不同的进口,各有员工守在进口验票。进场后,下层的观众要跳座不能跳到上层去。其含意是,下层后座票价偏低,先满;上层特等票价偏低,也先满;然而,上层与下层相比,虽然前者一律价高于后者,但因为不能从下层跳到上层,两层之间的跳座监管费用下降为零,所以跟下层相比,上层一律较优的座位的票价可没有偏低了。验证容易。一九七五年我跑香港的电影院十多晚,没有见过上层先满的现象。

(制度的费用,之二,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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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五常

张五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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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经济学家,新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之一,毕业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经济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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